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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闪亮的东西 (第2/4页)
的店铺,如此的狭窄逼仄,大小还不如它以前神宫里一间浴室,高度之低矮更是随意起跳就会担心撞到脑袋的程度,完全是平民的住宅。这样的住宅主人怎么可能得到顶级钻石? 没有顶级钻石,就不配使用顶级器械进行加工,也不可能吸引到顶级工匠为之琢磨。 其实,菲娜并非初次见到钻石。 早在它所在的那个时代,坐拥全天下奇珍的它就已经见过钻石了,只是那时的名字并非“钻石”或者“Diamond”,而是希腊语Adamas(金刚石),作为原始矿石而存在的。 在那个时代,金刚石仅以坚硬著称,别无他用。作为珍宝来说,金刚石的潜力完全没有得到开发,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可以加工金刚石的东西,无论是熟铁还是青铜都在金刚石面前铩羽而归。不经过精细切削,钻石的魅力就只能永远蕴藏在原石里,无法展现在世人面前。 所谓的奇珍,是宝石本身的贵重与顶级工匠使用最精密器械加工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任一方面有失缺失,便谈不上成为绝世奇珍。 菲娜曾经拥有的绝世奇珍浩如烟海,是征战、掠夺、进贡而来,作为献给它的祭品。 一个国王送给你一件绝世奇珍,对国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一个平民送给你一件普通的珍宝,却可能是平民的全部。 所以,它接受了他的礼物。 菲娜喜欢闪亮的东西。 只是它没有告诉那个男人,所谓“闪亮的东西”,并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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