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章 (第1/4页)
为了筹措更多资金物资储备以保证北伐战争的顺利进行。 元月十五日元宵节的这一天,明国朝廷向全国诏告,向明国各府各州百姓发行两年、三年期朝廷债券,利息高达一分。 为了保障官府不失信于民,朝廷准备了两种偿还债务方式:一是正常的到期带本带息偿还;另一种就是以土地偿还,而偿还的土地就是目前还属于阻卜的土地。 这是一种画饼充饥的筹钱方式,完全依赖于朝廷的信用度背书。 但明军这些年奉战必胜的经历,为这次发行债券作出了最强硬的保证。 任何一个明国百姓都对明军能一战平定阻卜坚信不疑。 由此,至少有六成以上的百姓选择债务的偿还方式是土地偿还,原因是朝廷公布的土地价格太过诱人,仅是现有土地价格的十分之一。 明国国内这些年得到百姓生活安定,特别是江南一带的土地价格已经涨到一个峰值,一亩贫瘠的旱地已经需要二十多两白银,可一亩良田的交易价格已经高达五十两。 土地价格的高涨,使得豪门地主圈地的成本越来越高,以至于最后很难买到土地,百姓生活富裕、吃穿不愁的情况下,谁会没事去卖祖传之地? 由此造成的是有钱人的钱无法购置到固定资产,大量的货币被囤积得不到有效流通。民间借贷的利息已经低至四厘。 而明国朝廷这次债券的发行有效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