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闲人_第六百四十一章 翻脸比翻书更容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百四十一章 翻脸比翻书更容易 (第3/7页)

间的合作,是比较宽松的,而且上面写明淘汰赛再商量。”

    当初韩艺在跟万福楼商量的时候,因为元牡丹的新酒楼,合约写的非常灵动的,韩艺当时是考虑将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面,他当时也没有料到今日的情况。

    万季春又道:“而且就算有契约,也---也没有什么用,得月楼那边恐怕也是跟我一样,不得不停止与你们的合作,他只需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搪塞过去。”

    “搪塞?”

    韩艺稍显激动道:“白纸黑字也可以搪塞过去?”

    万季春讪讪道:“这只是我以为,我---我也不清楚得月楼那边会怎么做。”

    韩艺愣了好半响,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说着,他微微一笑,道:“万掌柜的苦衷,我能够理解,不管怎样,还是非常感谢万掌柜能够过来跟我说一声。”

    心里却泛着无奈的苦笑!

    其实他与贾四母、两市都是有合同约定的,问题就在于,中国的契约是不受律法保护,契约不是律法。

    中国古语有云,官有政法,民从私契。

    也就是说官有他的政策和律法,百姓之间有自己的契约。

    这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的,法是法,契约是契约,不相干的东西。

    唐朝还算是比较重视律法,但主要也是针对借贷契约,是有明文规定,但是惩罚不重,最多就是打几板子,不具有强制性的。

    因为在中国古代契约的意义,是两个私人之间建立起的联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人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律法不会强制你履行契约上面的行为,你主要还是得靠自己去想办法,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合同双方人的阶级关系,地主要百姓偿还,那是用尽各种手段,逼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