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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诉你们,我侄子是大律师 (第5/12页)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 不满12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14周岁以上,对于一些特定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不过…… 因为未成年,应当依法减轻惩罚。 因此法定最高刑的死刑,对未成年人是不适用的。 即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任何过错,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民事责任中…… 不满8周岁的,并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所有的财产不足赔偿的,由其父母等监护人补足清偿。 就这个案子来说。 对方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刑事犯罪。 破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将构成破坏财物罪。 他们的财物破损,金额累计达到了数十万。 完全构成了立案标准。 只不过…… 因为犯罪主体为6岁,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也将转移给其父母等监管人负责。 “对方至少要承担9成的侵权责任,如果不赔的话……报警其实没用,最有效的还是上法院。” 随后。 秦牧接着分析了一遍。 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 报警的话…… 也不构成立案条件。 派出所的人过来,最多是协调一下纠纷。 可白水蓉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根本不打算赔钱。 调解无用。 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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