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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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0/12页)

心中怒骂了一句坑货。

    只能硬着头皮,辩解道:“我……我我……我是借钱了,但绝对没有借这么多人的钱,而且我只是借钱,打算晚一点还,绝对不是诈骗!”

    “如果莪要诈骗的话,为什么要用借钱的方法?为什么要挑选同学下手?”

    “我之前是遇到了困难,这些钱……我我……我过两天就会全部给还了!”

    面对着审判长锐利的眼神。

    孟磊此刻已经不敢再用无赖的辩护方法了。

    这次官司和上场官司不同。

    上场官司输了也不会怎么样,最多是赔钱。

    可这场官司……

    输了,那是真的要坐牢!

    在法律援助律师巨坑的情况下,他必须要竭尽所能,抢救下自己。

    而法庭上。

    审判长略微思索,总结道:“根据双方陈述,本案的焦点有两处,第一,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第二,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还是无意拖欠。”

    总结完毕之后。

    案件的核心争议也出现了。

    如果借贷行为,属于欺诈行为,那毫无疑问,孟磊的行为便构成了诈骗罪。

    另外。

    如果借钱不还,是因为遇到了个人经济危机等情况,确实还不起了,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相对轻微。

    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同理。

    如果借钱不还,是故意拖欠,那诈骗罪的情节将显得十分严重。

    属于恶意诈骗。

    判刑将更为严重。

    ……

    晋城。

    养老院。

    “大学四年,他居然欠下了四万多的债务?”

    “我这辈子都没借过这么多钱,关键这个孟磊居然一分钱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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