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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怎么又是张玮辩护? (第6/12页)
寻衅滋事罪。 前三项…… 都是和偷瓜有关。 而盗窃罪,情节一般,数额较小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抢劫罪…… 起步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执行了抢劫行为,便构成了这个罪。 若是还存在入户、公交车上抢劫、抢劫致人重伤等行为,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在他们搬瓜…… 并未在胡问凝的家中,而是在南瓜地里。 不然刑期就重了。 还有破坏他人财物罪…… 按照张玮的交代,他也争取将这个行为淡化,辩解成搬运途中不小心摔毁的。 “双方陈述完毕,现在总结一下,本案的争议点在于,被告人认为他的行为只是构成了盗窃罪以及寻衅滋事罪,不构成抢劫罪和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 法庭上。 审判长沉声开口,很快便总结出了案情审判重点。 “接下来,先行审理赵德柱等113人涉嫌盗窃、抢劫、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寻衅滋事一案,请诉讼双方围绕以上焦点,展开诉讼。” “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站了出来,取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资料。 包括监控视频、证人证词、基层民警的执法记录仪、现场目击者证言等。 证据十分齐全。 “是胡问凝提交的南瓜地里部分区域的监控,清楚拍摄到了赵德柱等人陆续前来南瓜地,进行了偷窃行为。” “这是白天的时候,胡问凝抓住了偷瓜的老人,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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