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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怎么又是张玮辩护? (第12/12页)
量有限,价值也仅在几百元之间。”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破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论单独个体而言,我方毁坏的南瓜价值都未达到梓州当地的立案追溯标准。” “毁坏的南瓜……” 当着法庭上众人的面。 他继续发挥,将南瓜的单价统计之后,得出己方的每个当事人平均只毁坏了数个南瓜。 没有达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即不构成此项犯罪。 这个罪…… 情节一般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故意破坏财物罪在梓州最低的立案标准…… 至少是2000元。 而赵德柱等人的偷瓜行为,只是累计达到,单独并未达到。 所以不能简单的以这个罪名来论断。 他的这个辩护…… 找的是立案金额的漏洞。 “对方律师所说,我方并不认同。” 而紧接着。 一名公诉人站了出来,沉声反驳道:“我方提出的证据,可以清楚看到,赵德柱等老人陆续前往南瓜地偷窃、砍毁南瓜,明显属于有预谋的行为。” “已经是有组织的预谋犯罪,便应当以团伙作案来论处。” “金额的判定不能以个人而定,而应以破坏的南瓜总金额来判定。” 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法庭。 张玮闻言,面色不由一凝。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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