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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程姐,救我,我也收到传票了! (第6/12页)
天成等人闻言,也纷纷看向秦牧。 都很好奇这两个律师和程楚潇的下场。 他们以前也遇见过当庭做假证的,都被判刑了。 而这次…… 完全是程楚潇自作自受。 就算被判刑了,他们也不会有半点同情。 “判刑?他们不会判刑。” 秦牧挑了挑眉,认真说道。 “不会判刑?” 张清源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懵逼。 李卫国等人同样是满脸疑惑,不明白是为什么。 “这起案子是民事诉讼,对方虽然制造了伪证,妨害了司法审判的进行,构成了犯罪,但还不至于判刑。” 秦牧看着众人,接着说道:“按照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通常来说,对于这类犯罪行为……会进行拘留,而不会判刑。” 许多人对伪证罪以及妨害作证罪有个误区。 那就是只要在庭审中做假证,便会构成犯罪。 实际上。 这针对的…… 仅仅是刑事犯罪。 相较之下。 刑事犯罪比起民事诉讼纠纷的危害性更大,更加严肃,不允许作假证。 而在刑法里。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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