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二十一章 没有意外,这把稳了! (第1/7页)
公诉人一方最先站出来。 引经据典。 讲述了一遍相关的刑法法条。 其中。 重点自然是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前者里,并不是所有被告都构成了诽谤罪。 但后者...... 却足以覆盖每个被告。 他们都参与了网络滋事,借故对周小清进行指责、谩骂,以及恶意引导。 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接受判罚。」公诉人盯着被告席上的谷宏达等人,义正词严的说道。 而谷宏达等人...... 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不敢直视对方的目光。 只得再次看向了身旁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脱罪。 「在这里,我想提醒对方公诉人一句。「 这名律师也没有退缩,紧随其后站了出来:「根据刑法法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是蓄意挑事,无理取闹。」 「之前我说过了,我方当事人是因为一场「误会,,才会在网上挑事,针对「周小清「账号进行指责。」 「在客观构成上,我方当事人应当是不符合的。」 「不应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环节。 他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发起了反攻。 每个刑法罪名都有主客观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