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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秦牧:我这工作闲不下来了? (第6/12页)
吞声,而是和对方理论,并且拿出了手机录音。 第一时间留存了证据。 “要是证据不够的话,我可以去找找当时围观的路人,他们很多人都录视频拍照了的。” 李卫国见秦牧还没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他的手机是老年机。 没用录像功能。 当时没办法录制视频。 但在事后。 他果断找到了那些围观的人,要到了拍到的视频和照片。 就是担心证据不够。 “够了,够了。” 秦牧嘴角抽了抽,连忙说道:“这个事情,要看当时的侮辱力度,以及场合。” 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些类似。 同样是对人格、言语的侮辱。 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对于情节严重,也有相应的要求。 比如说。 需要采用暴力行为,或者用其他严重的侮辱行为,如朝人身上泼粪,让人下跪等等。 这个罪名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而李卫国所遇到的这件事…… 严格来说,对方并不构成犯罪。 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是免不了的。 公然言语辱骂他人,硬要追究的话是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 “这个事……先报警,将事情经过告诉民警,提交证据,要求立案调查,然后给予对方行政处罚,并且进行赔偿。” 随后。 秦牧将事情的应对方法告知了李卫国。 若是民警不办事的话,便可以向督察或者监察部进行举报投诉。 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双方。 这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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