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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有老人的地方,必有秦牧出没 (第7/13页)
而秦牧则对这些证据…… 进行逐一反驳。 面对秦牧给的压力,他不甘示弱,硬着头皮对战。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半小时。 双方进入了最关键的自由辩论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发起了全面反攻,甩出了一系列的辩护观点。 “首先,遗弃罪的客观构成上,遗弃对象特指为三类人。” “分别是分别是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此三类人之外,其余人都不构成遗弃罪。” “而冯翠花虽然年老,但享受低保,有微薄的收入来源,不应当成为被遗弃的客观对象。” “第二,遗弃罪的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的动机应当是故意且卑劣的,诸如将老人视为累赘等。” “但我方当事人,却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和老人反目成仇,产生矛盾,只是心存不忿,并非故意拒绝赡养。” “在法律动机上事出有因,在日常逻辑上情有可原。” “第三,遗弃罪的构成需要满足情节恶劣,在司法解释里,情节恶劣包含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因遗弃而流离失所,沿街乞讨;因遗弃而穷困潦倒;因遗弃而自杀……” “但冯翠花老人的生活,却并未达到如此程度,至今生活安好。” “第四……” 坐在王大锤的对面。 秦牧将自己刚才罗列出的一系列辩护点,和盘托出。 这些辩护点,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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