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三百零七章 匿名网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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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七章 匿名网友 (第4/8页)



    几乎是不可能的。

    毕竟……

    论坛里的大部分人三观都是正常的。

    谁会闲着没事去帮喷子们点赞?

    其次。

    那个指责周小清的评论里,有人发“怎么不去死”的言论,也很难定为教唆犯罪。

    在刑法中。

    从教唆层面来看,教唆犯罪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由于自杀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教唆者与被教唆人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如是夫妻之间),一方唆使本无自杀念头的另一方自杀,或者一方意图自杀,另一方怂恿的,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唆使无责任能力的人自杀,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但在这个案件里。

    周小清属于十二岁,已经满了八岁,属于限制部分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

    不能算是无责任能力人。

    别人虽然进行了言论引导,但轻生的念头、行为都是她自发产生的。

    喷子虽然骂了“怎么不去死”之类的言论,但出发点却并非是真正教导人去死。

    仅从这点上,很难将其定性为教唆自杀。

    而从帮助自杀行为上来说……

    喷子们只是骂了一些话,并未存在帮助周小清自杀的具体行为,无法构成帮助他人自杀的故意杀人罪。

    类似这种只是单纯提供心理暗示,在心理或者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并没有表露出外在的帮助行为……

    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在我国。

    自杀不属于犯罪,仅仅是言语、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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