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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陆门三怪 (下) (第3/7页)
需要什么异想天开的想法来找证据,而是需要读懂和真正理解那些晦涩的法律条文以及尽可能多的搜集各地相关判例,同时,选对法官也很重要。 克莉丝汀法官,虽然是东海各巡回庭中最年轻的首席法官,但实际是个保守派。 对前人的判例很看重,尤其被引用较多的判例。 更莫说,“邻居原则”已经是现在经济纠纷中,法律界一致认可的应当遵循的原则。 所以,这个官司,胜诉应该没太大问题。 只是自己的当事人,觉得胜诉还不解气,一定要拖着,要拖黄了宝银银行。 作为律师,如果当事人有明确指定的策略,自己给出法律意见后,当事人还坚持,那么,就只能遵循当事人的意愿,哪怕最后输了官司,那也没有办法。 好在,按照当事人意愿,这场官司,倒也不会输。 只是当事人最后得到的赔偿,怕是不能足额兑现。 其实,如果法官批准尽快开庭,对自己的当事人,也是好事。 办公桌后,克莉丝汀法官翻到了陆铭动议书的最后一页,抬头对陆铭道:“你认为这个案子是荒谬的,那么,有什么理由?不一定非要法庭上,也可以现在和我说,对不对?”往后一靠,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说不定,你说的有道理的话,我现在就裁撤本案呢!” 显然,对陆铭动议里的措辞,很有些不满,最后一句话,更有些嘲讽了。 而且,陆铭总感觉她打量自己的时候,眼神有些不对,很挑剔的那种,不该是法官看律师的眼神,倒好像丈母娘挑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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