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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第4/6页)
讨论通过,也就是监区可以报的,报到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然后就是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 保外就医的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依据罪犯的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尚未好转的,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劳改局批准,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手续,每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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