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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祖法论 (第5/7页)
又向张斐问道:“你方才‘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此句便是祖宗之法?” 张斐道:“且是唯一的。” 王安石道:“你有何论据?” 瞧!这才叫专业。张斐瞧了瞧文桉,才语速缓慢地回答道:“既然是祖宗之法,而不是祖宗之论,祖宗之行,祖宗之为,那么就必须具有法律条例特点,那么首先一点,就必须要有成文的句式,如果没有成文的句式,那就不能算是法。 只能作为经验去参考,而不能具备律法效力。原因我方才也说了,如果模模湖湖,没有成文的句式,人人皆可借祖宗之法,而行谋国之利,与那曹贼挟天子而令诸侯无异。 这才是真正的大不恭之罪。” 司马光道:“但是祖宗诏令并不只有这一道,你又凭什么断定,此诏令为唯一的祖宗之法?” 他们不反对这句话是祖宗之法,但是不是唯一的? 他们显然不认同。 张斐又翻了翻文桉,看了一会儿,直接对着读:“方才我们已经论述这祖宗之法,既然是法,就必须具有法律条例的特点,也就是要有成文的句式。 但是祖宗之法,并没有归于《宋刑统》中,可见祖宗之法是属于单独一类法,且具有唯一性、约束性和广泛性。 先看唯一性,顾名思义,就是唯一一条,不可再生。祖宗之法,应该就只属于开国之君,为这个国家所奠定的基础,这是不可再生的。” 再来一个开国之君,问题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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