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一百九十八章 失而复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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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八章 失而复得 (第1/8页)

    张斐虽然不是那种容易得意忘形的人,但也不是那种小心谨慎,低调的人,遇到喜事,那就应该庆祝,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对反要报复,你庆祝与否,他们都会报复。

    今日他终于成功复仇,也为了汴京律师事务所的耳笔们,讨回了公道,也出了一口恶气。

    这当然得大肆庆祝,他也确实非常开心,当晚他与曹栋栋、马小义、冯南希等人是喝道快要天明之时才作罢。

    这些天他也很累,也需要放纵一下,只可惜最后是李四抢着献殷勤,将他扶到房间里面去的,而不是高文茵,连个乱性的机会都不给他。

    第二天起来,他就好好批评了一番李四。

    鞍前马后你管着,睡觉这事,你是有多远就躲多远。

    对于王鸿而言,这几乎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夜晚。

    他一直梦想着从开封县衙搬到开封府。

    如今他终于如愿以偿,只不过中间出现一点点偏差,虽然他也没有直接住进牢房,但是他的住房门上多了一把锁。

    至于他会不会住进牢房,这个就得看审刑院最终量刑。

    毕竟他是赤县知县,肯定是要上报的。

    而故出人罪在宋朝是必须要从重处罚的,但那是因为这个罪一般都是伴随着贪污受贿,而宋朝对于贪污腐败行为,惩罚是非常非常严厉的,官员贪污罪,是北宋是不予赦免的,普通的大赦,这些贪污罪犯都不在其列。

    而且这罪名又涉及到法官,宋朝又极为重视司法。

    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这个罪能轻判吗?

    但是,王鸿不是属于传统的贪污,他是属于变相贪污,而且还是张斐给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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