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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6) (第7/35页)
,此地也叫南院,乃众小官养汉之所。唐宋有官妓,国朝无官妓, 在京官员,不带家小者,饮酒时,便叫来司酒。内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宿 ,便去了罩服,内衣红紫,一如妓女。而这长春院的招牌盖取意于苏东坡诗,风 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南院便叫长春院,那些青楼便叫不夜城。这南 院之中,有个叫李又仙的,身价一夜百金,却是让人趋之若鹜,其父闻之,羞愧 难当,却是自缢而亡,此人却还不悔悟,仍在此院流连,屈膝弓背翘臀逢迎各色 人等。」 听了田尔耕的话,朱由校算是明了,既然国法不让嫖妓,这些人便钻法律空 子,狎男娼,当下便说,「朕不想明日此地还有这等污秽所在。」 接着,田尔耕便下了车,目送马车走远,招呼出来跟随的探子,交代一番, 又骑马追上马车,跟在一侧。 明朝商业昌盛,自然知道引流之法,所以在演乐胡同周边,又有勾栏胡同、 马姑娘胡同、宋姑娘胡同、粉子胡同等藏污纳垢之所,里面却都是貌美身娇的妓 女。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妓」,按古语,妓同伎,就是指表演歌 舞的女子,如歌妓,舞妓等。 等过了一处牌坊,迎面便是一堵乌瓦白墙,中间开了一扇朱漆木门,门口站 了几个女官,门上挂了「念奴娇」的匾额。朱由校出了马车,远远看见院墙内有 二层高的庭院,延绵几里方圆,却是颇有规模。 刘若愚等拿出马车后的马凳,扶着皇帝下车,一众人身着华服,往那大门行 去。 不过还未进门,便遇见有人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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