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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开窗理论与孙子兵法 (第2/5页)
可以说,以前的都察院什么都可以管,且几乎都是风闻奏事。 在朝廷中枢并没有再分设部门,只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几个行政辅助机构,且每个机构只有一两名官员。 而朱媺娖所给的指导手册给都察院中枢划出了三司两局,并将原来的四個行政辅助单位级别做了调整。 现在都察院横向单位排列如下—— 政监司、商检司、法察司,加以前的经历司。 巡查局、特事局。 司务所、照磨所、司狱所。 可以归纳为两局、三所、四司。 其中巡查局,是为定期巡查某一地方所设,算半常设单位。 特事局则需因事奉旨而设,不是常设。 另外,指导手册还建议在政监司下设立针对十部的十个政监科,又在各省设立督察厅,在各府设立督察局,在各县派遣一位政监御使,简称政监使。 至于商检司、法察司,指导手册只写了几句笼统的话,并未做具体建议,说是以后再根据情况议定。 经历司则照旧。 最后,则取消了都察院风闻奏事之权,要求:凡有所奏,必有实证。 高宏图一眼就看出来,新政是将以前的六科大部分权利、责任都并入都察院了,同时又对都察院权利进行了新的限制。 比如说都察院完全管不到军方的事,又比如说必须实证奏事,而不能风闻奏事。 虽然对朱媺娖的神异有所了解,可这份指导手册上的意见高宏图仍无法全部接受。 听朱媺娖询问,高宏图想了想便道:“陛下所给的都察院革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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