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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四章 被杀的儿媳1 (第2/4页)
身没走到一起,也不会让他们家有任何损失。 徐卫彬这样说话,显的相当坦诚,毕竟有些藏jianian的人,可能会想着自己钱不多,女方钱多,婚后买房,这样吕家出的大头首付,就会被共同财产,将来两人要分开了,自己跟对方平分房子,就能赚到了。 不要说什么只要有支付来源,婚后付的也不能共同财产,人心只要贪婪,总能做手脚,让人家父母的钱变成他们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要将婚前的钱,变成共同财产就有点难了。 所以当时吕父吕母看这小伙子还挺诚实的,就同意了,婚后考察发现的确不错,甚至出了棺材本,将房款全付了。 哪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同意,就是这样一个善举,就将女儿送上了黄泉路——对方早就贪图他们的财产,正常方法的确变不成婚后财产,但要是将人杀了呢,当然了,为防被发现了要吃枪子,徐卫彬不可能杀的,但他有一个七十岁的老母,将人杀了,这样,没发现就罢了,发现了,就可以朝外说儿媳妇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她气不过才杀的人,到时年纪大了,又是家庭纠纷,再加上还有病,法院肯定不会判她死刑,因为徐家母子两个都是看过以前新闻的,有这类类似新闻,老太太都是没判死刑的,到时搞不好还能保外就医,让她杀了人就像没杀人一样,照样在外面过着好日子。 不过他们的运气显然很好,他们将原身杀了,没被谁发现,吕父吕母虽然伤心女儿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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