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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离岸公司 (第1/4页)
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王锋在交易中心二楼一直观看到高腾飞打来电话才离开。 其实高腾飞已经来了一阵了,他没看到王锋,问黄茹萍才知道王锋可能在交易中心那边。 他和黄茹萍聊了将近半个小时才知道,原来王锋的投资基金后面站了两个交易中心,可以源源不断地给他们补充资金。 现在他也就不难理解王锋为什么在上次聚会的时候,会那么爽快地给唐朝发放大笔奖金了。 这简直就是钱多的没地花啊! 看到王锋走上楼,高腾飞马上跑过去恭敬地喊道:“老板好!” 王锋应了一声,然后让他到自己办公室去。 两人上到三楼办公室,王锋让他坐下,然后亲自泡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他。 高腾飞恭敬地接过并道谢。 王锋坐下来说道:“高经理,我想开展对海外的投资,是不是应该先注册个海外离岸公司啊?你能给我介绍一下离岸公司吗?” 一上来就是这么直接的问题,高腾飞都有点不习惯,不是应该先客套一下,谈些其他的事情,然后慢慢引到这上面来吗? “老板,离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经营,不能在注册地经营的公司。世界上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塞舌尔群岛、萨摩亚群岛、马恩岛等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域内依据离岸公司法规范注册成立,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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