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争_分卷阅读5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2 (第2/4页)

南朝,可以扬名天下的好机会。他并不惧怕荆州,在他的眼里,荆州便如同跟纸糊了似的灯笼,任他凭着心情一次又一次地戳破,除了总是抓不到那只朝庭的忠实走狗颜凉,他什么都干过了。他在刺史的府上写满羞侮颜凉及朝庭的字,在刺史的厨房锅里撒尿,将刺史府里来不及逃走的丫鬟护卫脱得赤裸裸的尸体悬挂在刺史府上。

    他当年身为南朝的虎贲校尉,因为英勇而闻名,当了马贼,便以残暴放肆而名振江北。

    无论哪种角色,汤刺虎都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自然劫持一个沽名钓誉的王爷,再向南朝勒索上一大笔钱财,像这种既解恨又能扬名天下的美事,他汤刺虎一定不会办差。

    当年虎贲校尉的手下均是轻车兵,以骑兵居多,到了独眼虎的手下,就都变成了骑兵。汤刺虎带着七百骑兵放马奔来的时候,踏起的滚滚尘烟会令人误以为他们能将所有经过的地方都夷为平地。汤刺虎每次都取道八岭山,从这里到荆州城不过十里地,能令他们来无踪去无影。

    这一次,也不例外。

    汤刺虎的骑兵沿着纵岭道快马急行,却看见前面的探子急急回报,道:“大哥,前面有两个人挡路。”

    “两个人?”汤刺虎剩下的那只眼闪过一丝狐疑,问道,“你确定么?”

    “确定,大哥。”

    汤刺虎嘴唇微微上翘,道:“来送死的么?”

    汤刺虎的眉毛很短,颇有一点关公卧蚕眉的韵味,他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的手中所持的也是一把长柄月牙刀,露出的右臂上肌rou纠结,再衬上用兽皮做的单肩褂衣,颇有几分野虎的霸气。他领着众人随着那探子一路前奔,很快就到了那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