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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第2/3页)
是职能基本没变。” “这三个机构的职能我们在明朝的时候已经介绍过,基本雷同,没有需要特殊介绍的地方,按照古代人的说法,这三司就是‘持天下之平者部也,执法纠正者院也,办理冤枉者寺也’。” 【之前就想问了,三司会审如果意见不统一怎么办?打一架?】 【少数服从多数吧?】 【但是如果是三方意见都不统一呢?让皇帝判决吗?】 【还能有三方三个想法的情况?一般不是应该死刑、不应该死刑这两种选择吗?】 【比如夫杀妻子父,妻子为了为父报仇杀死丈夫,应该怎么判决?】 【接上面,一方认为妻杀夫,应当重罪,因为是报父仇,其情可悯,所以绞刑即可,不应凌迟,一方认为丈夫杀死岳父的时候就已经满足义绝条件,两人应当不再是夫妻关系,按照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父报仇判决,不应死刑应徒刑,第三方认为妻子孝感动天,应该旌表其大义,无罪释放】 【请问,这样应该这么办?】 【好问题】 古人都琢磨了起来。 一派人带入了老婆为了老丈人要杀死自己,一派人带入了女儿为自己报仇,顿时争论的不可开交。 眼看弹幕都乱七八糟了,提出问题的人继续问道:【这种是直接杀害,又如果丈夫和妻子父亲是政敌,陷害妻子父亲导致他死亡呢?如果不是陷害,就是党争呢?如果是岳父确实有罪确有其事,但是所有人都这样,比如大家都贪污,就岳父被丈夫揪着不放找到证据害他斩首了呢?】 “不是,这人哪有那么多假设啊!”古代学子都觉得崩溃。 崩溃是正常的,毕竟他们只读圣贤书,可不学怎么判案。 眼看着弹幕热闹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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