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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第3/7页)
这案子凶手一致。” 潘督察接过数据,“为什么这么说?” “我翻看卷宗,凶手在死者家里吃过饭,看过电视,躺过沙发。与果园案的凶手做了同样的事。” 这的确有点类似,潘督察颔首,将数据放到桌上,“行,回头我让法证比对一下。” “我们先找哪个区?”潘督察看着桌上成堆的卷宗忍不住头疼。 秦知微想了想,“先查西九龙,那边鱼龙混杂,犯罪案件最多。” 潘督察颔首,于是两人一起调查。 找了几份打砸店铺的卷宗,如果犯案的人是古惑仔,他们年轻力盛,动作粗鲁而狂热,卷帘门受损程度会很重。但是这几份卷宗,卷帘门瘪进去,但是还能用。证明始作俑者力气不大。始作俑者是孩子的可能性也大。 还有一份卷宗是失主报的案,他走在街上,包包被一个小孩抢走。他以为自己是大人能跑得过孩子,但是孩子仗着地势熟,他追过去,那孩子七拐八拐就没影了。有几次他差点追上,但是对方是团伙作案,在逃跑的途中通过接力赛将包包转移! 失主形容了孩子的长相,邋遢,十岁左右,皮肤很黑,脸上有道疤。 杀人案倒是有一起。一个流浪汉争地盘,被人用石头砸死。后来他的钱财东西全部被抢走。因为案发现场太过狼藉,许多流浪汉趁势抢走东西,暂时无法确定凶手是谁。 将这些卷宗带走,他们查找这些卷宗的指纹,与开心果园的凶手指纹做对比。 天已经黑了,秦知微没有跟去新界北警局,而是直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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