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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非去不可 (第4/8页)
确。 大体上,这数据还是相差不多的。 伤亡接近两千,还是在偷袭,还是在焚城的基础上。 一个武都城便是如此,下面的呢? 这偷袭武都城,只能是偷袭一次的。 成县,康县这些地方,可是不会再给他机会了。 想了一下,卢志咬了咬牙,犹疑片刻之后说道:“撤,先回天水郡。” 卢志选择从长计议。 他现在得到的反馈,与之前他所想的,已经是差得太多了,再在武都郡耗下去,他手上的两万人,恐怕也支持不了多久。 当然... 卢志虽然是撤退了,但是也是在武都郡饶了一圈,裹挟了两三万的百姓,回天水了。 有这两三万百姓,这次前来,倒也不是亏本买卖。 要知道,人口,在这个时代,就是生产力,就是税收啊! 秦州原本就是缺人的,现在多了这两三万百姓,卢志自己也是可以向成都王交差了。 去时一日一夜。 回去的时候,却是走了三日才到。 卢志回军的消息,当然是在前一日就送达成都王案牍之前了。 是故在卢志回到天水郡的第一刻,当即便到秦州府述职。 而成都王司马颖早就准备好了接风宴。 “大王,臣下此次前去,实在是颗粒无收,反而白白损失了两千好手,臣下有罪,如何值得大王接风洗尘,臣下...愧疚啊!” 见到成都王司马颖,卢志涕泗横流,当即跪伏在地。 “参军快快起身。” 司马颖连忙上前扶住卢志。 “参军何罪之有?此次参军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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