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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春秋决狱 (第1/6页)
“周司曹有什么见解?”李炎询问道。 周毫说道:“殿下,属下以为陈子昂的判决不妥。” “就拿孙大刺毛新之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毛新之杀孙大之父,是根据律法诛杀的孙父,那毛新之就是执行国法。” “执行国法的人,被死刑犯的儿子刺杀,朝廷还要表彰的话,那日后还有谁会裁定犯人死刑?” “那样国法得不到伸张,律法没有威慑力,是埋下了祸乱之源。” 李炎点点头,后世一些国家滥用慎刑原则,甚至不再判处死刑,这也让一些恶性罪犯缺乏威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恶化了治安。 那些小国自然可以用人权和公平来去死刑化,但是大唐这样的大帝国,自然不可能放弃律法的威慑力。 周毫又说道:“韩非子曰:‘以罪受诛,人不怨上’,孙大之父如果是因为触犯了国家律法被诛杀,那么孙大的复仇就是对朝廷律法的挑衅,也应该将他诛杀明正法纪。” 李炎点点头问道:“若是孙大之父是毛新之冤杀的呢?” 周毫说道:“如果是毛新之冤杀的,那孙大杀毛新之为父报仇,是符合春秋中血亲复仇的定义的。” “属下已经查明了,孙大之父是毛新之为了立威而冤杀的。” “孙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匠人之子,他曾经向刺史府诉冤,反而被刺史府关押了一月,后来是同乡花钱才将他救出来。” “孙大最后在驿站刺杀毛新之,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这是儒家推崇的血亲复仇的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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