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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负隅顽抗 (第2/5页)
根据战后公布的资料,在二零五六年一月底,美国军方就组建了一个专门机构,研究发射军事卫星的可行性。随后,美国军方进行了更加全面的准备,比如委托洛马公司的航天部门设计与制造军事侦察卫星、通信卫星与预警卫星,还向通用电气公司下达任务,让其组织一批火箭技术专家,设计一种运载能力在一吨左右的固体燃料火箭,准备用来发射洛马公司制造的军事卫星。 可惜的是,这些计划都没得到落实。 当时,洛马公司的航天部门已经荒废了十几年,人才大量流失,而且也没有多余的能力生产军事卫星。要知道,洛马公司是f-51战斗机的子承包商,还是f-42战斗机的开发商与主承包商,另外参与了多种军用飞机的制造工作,生产任务非常重,几乎所有生产人员都没有空闲时间。更重要的是,中国空军逐步扩大轰炸规模,洛马公司的飞机制造厂在主要打击名单之内,而其在西雅图的飞机制造厂还被迫向五大湖地区转移,公司的情况非常混乱,根本无法组织卫星生产工作。 在火箭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虽然在大战爆发前,美国有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火箭制造技术,而且拥有世界上运载能力最强的运载火箭,最重要的是,这些用于商业航天活动的火箭不在核武器运载工具的销毁清单之内,但是在战争时期,特别是在本土遭到轰炸时,美国根本无法生产超级运载火箭,甚至没办法制造出大型火箭的所有零部件,也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小型火箭上了。 当时,美国准备研制的小型火箭,实际上就是以往的固体燃料洲际弹道导弹。 问题是,洲际弹道导弹作为核弹头的运载工具,早就被销毁了,保存下来的都是射程在三千公里以内,不具备再入大气层能力的战术弹道导弹。更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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